目录
1. [海关] 海关总署召开“口岸危险品综合治理”百日专项行动部署动员会
2. [海关] 海关商品编码更新(2022年7月19日生效)
3. [海关] 海关总署新增6项AEO高级认证企业便利措施
4. [海关]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63号(关于进口巴西花生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5. [海关] 注意!海关总署刚刚公布2022年进出口法检外抽检商品范围
6. [卫健委] 国家卫健委:不再对进口非冷链物品进行核酸检测,仅消毒预防
7. [海关] 宁波海关关于调整查验预约方式的通告
8. [海关] 海关总署推动 x 上海海关试点: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监管创新试点实施办法
9. [海关] 海关总署即日起正式推广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担保
10. [海关] 关于进口津巴布韦鲜食柑橘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11. [海关] 海关总署刚刚明确五大措施!免除这些费用和手续
12. [海关] 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八次排除延期清单(中英双语)
01
2022/7/22发布
【海关】海关总署召开“口岸危险品综合治理”百日专项行动部署动员会
7月20日,海关总署召开“口岸危险品综合治理”百日专项行动部署动员会。海关总署副署长、党委委员张际文讲话,副署长、党委委员孙玉宁主持会议。
会议详情:
https://mp.weixin.qq.com/s/NhJKBjKb0WV4TT3lOULkSA
02
2022/7/20发布
【海关】海关商品编码更新(2022年7月19日生效)
详情见:
https://mp.weixin.qq.com/s/KmGMfsapaLmJKghJAPot9w
03
2022/7/20发布
【海关】海关总署新增6项AEO高级认证企业便利措施
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动外贸保稳提质工作部署,进一步发挥海关信用管理职能作用,支持企业纾困解难,总署决定在原有管理措施基础上,向高级认证企业实施以下便利措施:
一、优先实验室检测。对高级认证企业的进出口货物样品需送实验室检测情形,在实验室管理系统报验界面勾选“加急”选项,检测结束后第一时间出具检测报告。
二、优化风险管理措施。进一步优化高级认证企业中低风险事项的风险管理措施。
三、优化加工贸易监管。对适用加工贸易账册管理的高级认证企业,海关可结合实际确定是否开展盘库核查及核查时海关抽盘商品价值比例。
四、优化核查作业。对同一家高级认证企业,实施管理类核查作业叠加。
五、优先安排口岸检查。对高级认证企业的进出口货物优先安排口岸检查作业。
六、优先开展属地查检。对高级认证企业的进出口货物优先开展属地查检作业。
04
2022/7/19发布
【海关】海关总署2022年第63号(关于进口巴西花生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巴西联邦共和国农牧业和食品供应部关于巴西脱壳花生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巴西花生进口:
详见:
05
2022/7/13发布
【海关】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60号(关于开展2022年度法定检验商品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作的公告)
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展本年度法定检验商品以外的部分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作,抽查商品范围见附件。
抽查检验工作按照《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39号公布,海关总署令第238号修正)执行。
https://mp.weixin.qq.com/s/l5I76Dr3y8ieo-bLbZqMHw
06
2022/7/13发布
2021年以来,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和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的新冠病毒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实现了“安全、有效、快速、经济”目标,有效防范了疫情传播风险。最新研究结果显示,常温条件下新冠病毒在大部分物品表面存活时间短,1天内全部失活。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坚决巩固疫情防控重大战略成果,在确保进口物品安全的同时,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现将进一步优化进口物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https://mp.weixin.qq.com/s/womr5IBtASwo0xw7uciSLw
07
2022/7/12发布
【海关】宁波海关关于调整查验预约方式的通告
为进一步改善口岸营商环境,提升宁波口岸查验效率,确保口岸通关顺畅,根据《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海关查验货物时收发货人可免于到场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24号),结合宁波关区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7月11日起,调整宁波关区海运口岸查验预约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https://mp.weixin.qq.com/s/_BzlMddritdA0rnSsBplJw
08
2022/7/6发布
【海关】海关总署推动 x 上海海关试点: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监管创新试点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大政策供给力度,建立覆盖集成电路产业链全流程的新型海关监管服务体系,推动上海集成电路产业集群加快恢复重振和升级发展,在海关总署组织推动下,上海海关制定《上海海关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监管创新试点实施办法》,自即日起启动相关试点,现将办法内容公开发布。
详见:
https://mp.weixin.qq.com/s/aRDz977SqhpuVuicF08KVg
09
2022/7/6发布
【海关】海关总署即日起正式推广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担保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56号为降低企业通关成本,自2017年9月起,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担保作为海关多元化税款担保方式之一在部分海关试点。为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海关总署决定推广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担保。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https://mp.weixin.qq.com/s/5Tns3BRapjxdalPQ_4ymsQ
10
2022/7/4发布
【海关】关于进口津巴布韦鲜食柑橘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津巴布韦共和国土地、农业、渔业、水资源和农村发展部关于津巴布韦鲜食柑橘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津巴布韦鲜食柑橘进口。
具体检验检疫要求请见:
https://mp.weixin.qq.com/s/lIFBf53-TqdNJm7M1bjwZQ
11
2022/6/30发布
【海关】海关总署刚刚明确五大措施!免除这些费用和手续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力度稳住经济大盘的决策部署,海关总署今天出台措施,进一步助企纾困降低成本,促进外贸保稳提质。
1、对于因疫情导致经营困难,无法按期缴纳税款并在规定期限内补缴税款的,可以减免滞纳金。
2、取消企业办理退运货物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税专门申请的第三方检测要求。
3、免除企业办理进境水果检疫许可证提供存放场所证明材料。
4、简化进口涂料检验要求,不再核查《涂料备案证书》。
5、调整优化进口原油、煤炭的检验要求。
海关总署要求各海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海关便利惠企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企业用足用好相关政策,享受更多的政策红利。
https://mp.weixin.qq.com/s/DFFN8fNxGUmPygCPz8RrYQ
12
2022/6/29发布
【海关】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八次排除延期清单(中英双语)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六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1〕9号),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六次排除延期清单将于2022年6月30日到期。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程序决定,对相关商品延长排除期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2月15日,对附件所列商品,继续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
详见:
https://mp.weixin.qq.com/s/mFfo-h7H2xxZMGZtVtVgH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