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19日,保正党支部组织开展《习近平关于基层治理论述摘编》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为期五天的集体学习活动,全体党员、发展对象、积极分子等均参加本次学习。本次学习采用分组学习模式,共分为5个小组,每组4-5名党员。
6月14日-16日为第一阶段,将两本书籍发放给各位党员,各位党员同志在家,利用好周末休息时间认真做好前期自学;6月17日,由保正党支部委员傅文杰同志通过线下党课的方式,与各组组长分享解读了论述摘编七个章节以及党章十一个章节中的重点内容。

6月18日-19日是各小组内部的分享交流环节,内部分享后,再由每组组长作出总结分享。以下精选了两位同志对论述摘编和党章学习的感悟。
陈丹同志:通过本次学习,我印象较深的是论述摘编第三章节中提到要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厂务公开制度,组织职工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使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更充分更有效的保障。
要推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代表职工群众主动参与立法和政策制定,从制度上源头上保障职工群众利益、发展职工群众利益。
这和我的工作息息相关,我作为工会委员,要时刻牢记职工对我的要求和希望。工作要更加主动,而不是被动等待工会主席安排任务,要想职工所想,做好职工福利工作。
刘瑶同志:通过本次学习,我印象较深的是党章第四十三条党组织对党员做出处分决定,应当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
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
虽然我的工作生活与处分并无关,但这一条给我的启发是任何时候处理问题,都要客观、实事求是,尤其是做工作,对事实要调查清楚,不能主观臆断,否则容易引起失误,而圆一个谎言需要用更多的谎言,这也就导致错误会越来越多越来越严重。
毛主席说过“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但实际工作生活中,道理往往都懂,但真的处理问题时,往往事情没有调查清楚,就凭经验、记忆等做事情,这是万万不可取的。

活动最后,傅文杰同志对本次学习做了总结:学习讲究的是触类旁通,而不是照本宣科,相信其他没有发言的同志,通过本次集体学习收获也很大。集体学习活动绝不能流于形式,而是要增加集体凝聚力,并且通过学习活动,让大家真正意识到“平时都懂的道理”实际做的时候还差在哪里。希望大家平时工作生活中,要继续保持学习和上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