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12号(关于进口尼加拉瓜牛肉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摘要: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尼加拉瓜共和国农业保护和健康研究所关于中国从尼加拉瓜进口牛肉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尼加拉瓜牛肉进口。
详细请见: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5311916/index.html
02、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11号(关于实施中国-南非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的公告)
摘要:
中国与南非两国海关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南非税务署关于中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与南非税务署“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互认的安排》(以下简称《互认安排》),决定自2023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详细请见: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5310790/index.html
03、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10号(关于废止原质检总局2012年第131号公告的公告)
摘要:
海关总署决定废止已被现行政策覆盖的原质检总局2012年第131号公告(关于发布《中国—哈萨克斯坦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出入境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的公告)。
详细请见: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5309962/index.html
04、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09号(关于增列保税展品及保税中转监管方式的公告)
摘要:
为规范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监管和统计,海关总署决定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现公告如下。
详细请见: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5309882/index.html
05、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08号(关于调整进口铅矿砂及其精矿、锌矿砂及其精矿检验监管方式的公告)
摘要:
为进一步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促进外贸稳规模优结构,海关总署决定对进口铅矿砂及其精矿、锌矿砂及其精矿检验监管模式进行调整优化。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详细请见: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5302586/index.html
06、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07号(关于进口南非鲜食鳄梨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摘要: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南非共和国农业、土地改革和农村发展部有关南非鳄梨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南非鲜食鳄梨进口。
详细请见: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5293792/index.html
07、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06号(关于调整健康申报有关要求的公告)
摘要:
自2023年8月30日零时起(当地时间),入境人员向海关进行健康申报时,无需申报行前48小时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或抗原检测结果。
详细请见: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5293086/index.html
08、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05号(关于修改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59号第十条的公告)
摘要:
进境维修过程中产生的维修边角料、坏件、旧件等,原则上应全部复运出境,监管方式为“进料边角料复出”(代码0864)或“来料边角料复出”(代码0865)。确实无法复运出境的,一律不得内销,应进行销毁处置,销毁参照加工贸易货物销毁处置有关规定。
详细请见: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5292213/index.html
09、一图读懂 |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
详细请见:
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xwxcs/art/2023/art_bfd92f7ed26a425fab9f4c691ece554a.html
10、数据中心关于开展电子口岸入网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补充登记工作的公告
摘要:
为保障电子口岸系统中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请尚未在电子口岸系统中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用户,于2023年12月31日前在电子口岸系统中补充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详细请见:
https://www.singlewindow.cn/#/detail?breadNum=bc12&articleId=0000000000002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