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01. [海关]原产地证常见货物计量单位中英文对照表
02. [海关]调整类核注清单申报实操指南
03. [海关]关于泰国禁止和限制进出口物品种类的提示
04. [海关]2023年8月中国海关进出口适用汇率
05.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输欧和输日水产品合法性认证管理的通知
06.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解除缅甸部分地区口蹄疫疫情禁令
07. [海关]珠海、重庆相关国内地区代码和海关统计经济区划代码有调整
08. [海关]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86号(关于发布《进口离岸现货交易大豆监督管理规范(试行)》的公告)
09. [海关]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负责人就国际原子能机构发布日本福岛核污染水处置综合评估报告回答记者提问
10. [海关]一文读懂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设置那些事儿
11. [海关]关于中国与新西兰原产地电子联网升级有关事宜的公告
12. [海关]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79号(关于进口新西兰鲜食猕猴桃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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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原产地证常见货物计量单位中英文对照表
发布日期:2023-7-28
众所周知,原产地证书是进出口货物的“身份证”,其中享惠原产地证更是出口企业和生产企业的“纸黄金”。我们在办理原产地证过程中,经常会涉及到货物包装单位及货物计量单位的填写。
进口环节,境外企业提供的原产地证通常是英文为主,当我们在申报进口报关协定享惠信息时,需要将原产地证上的相关英文单位转换为中文单位进行申报。产地证信息未电子交换的还好些,联网交换对碰的则必须准确了,否则系统可能会退单。
出口环节,在向我国海关或贸促会申请原产地证时,建议与境外客户沟通计量单位,为目的港顺畅清关提前做好保障。
详情请见:
https://mp.weixin.qq.com/s/8j5CabnOMmtOdFYvZM8Q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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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调整类核注清单申报实操指南
发布日期:2023-7-27
根据海关总署2018年第23号公告,为推进实施以保税核注清单核注账册的管理改革,实现与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企业料号级数据管理有机衔接,自2018年7月1日起,全面启用保税核注清单。
详情请见:
https://mp.weixin.qq.com/s/nJlh7C3c9JArhI1auEvOgw
3 【海关】关于泰国禁止和限制进出口物品种类的提示
发布日期:2023-7-27
近期,有部分中资企业反映,其通过泰国口岸进行转口贸易的商品因未按规定提前办理相关许可证而被扣留。为预防和减少商业损失,请广大中资企业开展贸易前通过泰国海关及其他相关部门网站了解相关规定。 详情请见: https://mp.weixin.qq.com/s/0jq-B89KZI3BPSsN57Eb8g 4 【海关】2023年8月中国海关进出口适用汇率 发布日期:2023-7-21 7月19日是2023年7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三,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24号第十六条之规定,2023年8月的海关适用汇率已确定。中国海关适用汇率在线查询系统已同步进行更新,广大进出口企业可登录关务小二该系统进行查询和订阅海关汇率。还支持不同币种间的海关汇率自动换算。 详情请见: https://mp.weixin.qq.com/s/ujOT5USIkrXBD72vT6lDVA 5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输欧和输日水产品合法性认证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7-19 为加强出口水产品合法性管理,保障水产品加工业健康有序发展,打击非法、不报告和不受管制渔业活动,维护我负责任渔业国家形象,现就加强输欧和输日水产品合法性认证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详情请见: https://mp.weixin.qq.com/s/4qiqNLb_chEbWknG_7D7ug 6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解除缅甸部分地区口蹄疫疫情禁令 发布日期:2023-7-17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缅甸掸邦北部贵概镇部分区域口蹄疫疫情禁令。该区域位于37个地理坐标端点的连线范围内(经纬度坐标和区划图见附件)。对缅甸上述区域口蹄疫相关禁令不再执行。 详情请见: https://mp.weixin.qq.com/s/C_kn4tggsIPVwQvhroYikg 7 【海关】珠海、重庆相关国内地区代码和海关统计经济区划代码有调整 发布日期:2023-7-14 统计分析司关于变更珠海横琴相关国内地区名称和运输方式名称的复函、统计分析司关于重庆两路果园港综合保税区及相关区域国内地区代码和海关统计经济区划代码的复函--详情请见: https://mp.weixin.qq.com/s/OHUuCa9-lNiVVyNNi81Wrw 8 【海关】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86号(关于发布《进口离岸现货交易大豆监督管理规范(试行)》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7-8 为规范海关对进口离岸现货交易大豆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范。 详情请见: https://mp.weixin.qq.com/s/aiwW449jx9Fj3UTvJh-26w 9 【海关】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负责人就国际原子能机构发布日本福岛核污染水处置综合评估报告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日期:2023-7-7 7月7日,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负责人就国际原子能机构发布日本福岛核污染水处置综合评估报告回答记者提问。 该负责人表示,2011年日本福岛核泄漏事故发生以来,中国海关一直高度重视事故导致的日本输华食品放射性污染问题,密切跟踪日本政府对福岛核泄漏事故发生后采取的相关措施,持续开展对日本食品放射性污染风险的评估并及时应对。为防范受到放射性污染的日本食品输华,保护中国消费者进口食品安全,中国海关禁止进口日本福岛等十个县(都)食品,对来自日本其他地区的食品特别是水产品(含食用水生动物)严格审核随附证明文件,强化监管,严格实施100%查验,持续加强对放射性物质的检测监测力度,确保日本输华食品安全,严防存在风险的产品输入。 详情请见: https://mp.weixin.qq.com/s/Lk0yMg4GG7uZYH7IOO48nQ 10 【海关】一文读懂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设置那些事儿 发布日期:2023-7-5 为进一步规范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管理,促进“两仓”有序建设、健康发展,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05号和133号的规定,海关总署发布了2023年第75号公告并随附《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设置规范》,相关要求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 详情请见: https://mp.weixin.qq.com/s/MHWVi2zs0L0BK-dM5AnzLA 11 【海关】关于中国与新西兰原产地电子联网升级有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7-5 为进一步便利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货物合规通关,自2023年7月5日起,“中国—新西兰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升级功能上线运行,全面实现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新自贸协定》)项下新西兰签发的原产地证书和原产地声明(以下统称“原产地证明”)电子数据传输。现将有关事宜公告。 详情请见: https://mp.weixin.qq.com/s/A-QzXLP8uvBDQ5jDD6XPHA 12 【海关】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79号(关于进口新西兰鲜食猕猴桃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7-3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新西兰初级产业部关于新西兰鲜食猕猴桃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新西兰鲜食猕猴桃进口。 详情请见: https://mp.weixin.qq.com/s/7T3CT9NXrqAiea0-VPDbF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