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发改委发布了《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同时《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 年版)》也将在明年1月1日废止。
2022年版新版《鼓励目录》总条目1474条,与2020年版相比净增加239条、修改167条。其中,全国目录共519条,增加39条、修改85条;中西部目录共955条,增加200条、修改82条。
主要变化
一是持续鼓励外资投向制造业。
全国目录继续将制造业作为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方向,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水平,新增或扩展元器件、零部件、装备制造等有关条目。
二是持续引导外资投向生产性服务业。
全国目录将促进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作为修订重点,新增或扩展专业设计、技术服务与开发等条目。
三是持续优化利用外资区域布局。
结合各地劳动力、特色资源等比较优势扩大中西部目录鼓励范围。
目录详情,可在以下链接下载: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fzggwl/202210/P020221028505148430874.pdf
【本文内容选自关务小二微信公众号,内容源自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