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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食品化妆品【6月新政分享】

浏览: 发表时间:2022-07-03 12:54:00

目录

01

[海关]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和分析系统7月1日全面启用(上海海关)

02

[海关] 惠企行动:天津港发布减免相关费用措施

03

[海关] 我国准予进口新鲜水果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名录(2022.6.14日更新)

04

[海关] 2022年5月全国未准入境食品化妆品信息

05

[海关]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52号(关于进口西班牙燕麦草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06

[海关][重要]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51号(关于调整部分进口化妆品申报要求的公告)

07

[海关]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49号(关于进口缅甸香蕉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08

[海关] 重要通知:海关总署暂停受理台湾地区石斑鱼进口报关  

09

[海关] 上海航交所、浦江海关综合业务三科办事指引(收藏)

10

[海关] 天津口岸将开展无船承运业务运价备案执行情况检查,违规将处罚

11

[海关] 海关总署:6月1日起禁止来自加蓬的禽及其产品入境

12

[海关] 喜大普奔!海关检验检疫电子证书查询码可自助获取啦



01

[海关]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和分析系统7月1日全面启用(上海海关)

2022-06-28发布

“海关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和分析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将于7月1日起全面启用,老系统停止受理申请,仅提供查询和核销功能,6月底完成数据迁移工作。


请各特殊物品单位申请人自7月1日起在新系统中提交特殊物品审批申请,物品信息可提前在新系统中录入。


新系统操作流程如下:

https://mp.weixin.qq.com/s/z8gls71WKdME1-xnWUx3hQ



02

惠企行动:天津港发布减免相关费用措施

2022-06-24发布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天津市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助力优化天津口岸营商环境,为广大客户纾困解难,进一步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天津港集团现实施纾困解难惠企十项举措,具体如下:


‍https://mp.weixin.qq.com/s/IBXPfXPBwvKOkMefNqgQvw‍



03

我国准予进口新鲜水果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名录(2022.6.14日更新)

2022-06-21发布

2022年5月19日,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柬埔寨王国农林渔业部关于柬埔寨鲜食龙眼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柬埔寨鲜食龙眼进口;


2022年6月1日,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肯尼亚共和国农业、畜牧业、渔业和合作部关于肯尼亚鲜食鳄梨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肯尼亚鲜食鳄梨进口;


2022年6月14日,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缅甸联邦共和国农业、畜牧和灌溉部关于缅甸香蕉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缅甸香蕉进口。
    

https://mp.weixin.qq.com/s/8nRCO1WRvVbr8vfebip8Xg

    


04

[海关] 2022年5月全国未准入境食品化妆品信息

2022-06-21发布

2022年5月全国海关在口岸监管环节检出安全卫生项目等不合格并未准入境食品化妆品信息,见下方二维码中附件1、附件2,附件所列未准入境食品化妆品均已在口岸依法做退运或销毁处理。


温馨提醒:进口商在进口前应重点留意是否获得准入,其次核实卫生是否达标、是否符合相关产品标准。


https://mp.weixin.qq.com/s/_2NXKJbELqPw7yLUQvecaw



05

[海关]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52号(关于进口西班牙燕麦草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2022-06-21发布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西班牙王国农业、渔业和食品部关于西班牙燕麦草输华卫生与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西班牙燕麦草进口:


一、检验检疫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三)《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西班牙王国农业、渔业和食品部关于西班牙燕麦草输华卫生与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


二、允许进境商品名称


本公告中的燕麦草(燕麦Avena sativa L.和糙伏毛燕麦Avena strigosa Schreb)是指在西班牙境内种植,经高温脱水的燕麦干草。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4412765/index.html



06

[海关][重要]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51号(关于调整部分进口化妆品申报要求的公告)

2022-06-20发布

为了进一步规范进口化妆品申报工作,海关总署决定调整部分进口化妆品申报要求。现公告如下:


一、进口货物收货人及其代理人申报进口商品税目在3303、3304项下的化妆品时,应按以下规定填报报关单:


(一)化妆品的第一法定计量单位为“千克”,第二法定计量单位为“件”。


(二)包装标注含量以重量计的化妆品,按照净含量申报第一法定数量,即液体/乳状/膏状/粉状部分的重量;按照有独立包装的瓶/罐/支等数量申报第二法定数量。


(三)包装标注含量以体积计的化妆品,按照净含量1升=1千克的换算关系申报第一法定数量,即液体/乳状/膏状/粉状部分的体积;按照有独立包装的瓶/罐/支等数量申报第二法定数量。


(四)包装标注规格为“片”或“张”的化妆品,按照净含量申报第一法定数量,即液体/乳状/膏状/粉状部分的重量,净含量以体积标注的化妆品,按照净含量1升=1千克的换算关系申报;按照“片”或“张”的数量申报第二法定数量。


(五)其他包装标注规格的化妆品,参照本条第(二)项要求进行申报。


二、化妆品进口消费税政策仍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化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的通知》(财关税〔2016〕48号)执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55号同时废止。


https://mp.weixin.qq.com/s/c7qZ8sUb8o0_7TYiXfMefQ

  


07

[海关]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49号(关于进口缅甸香蕉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2022-06-14发布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缅甸联邦共和国农业、畜牧和灌溉部关于缅甸香蕉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缅甸香蕉进口:

https://mp.weixin.qq.com/s/O6LbTVPvpC064h9HuOox_Q



08

[海关] 重要通知:海关总署暂停受理台湾地区石斑鱼进口报关

2022-06-14发布

海关总署动植物检疫司关于暂停台湾石斑鱼输入大陆的通知动植函〔2022〕27号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去年以来,大陆海关多次从台湾地区输大陆石斑鱼中检出孔雀石绿、结晶紫禁用药物,还检出土霉素超标。为防范风险,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大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兹决定自2022年6月13日起暂停台湾地区石斑鱼输入大陆。


各海关自2022年6月13日起暂停受理台湾地区石斑鱼报关,并及时将上述情况通知辖区内相关企业。


https://mp.weixin.qq.com/s/m7ZW6N6eMBsincsVgGc-cA



09

[海关] 上海航交所、浦江海关综合业务三科办事指引(收藏)

2022-06-13发布

上海浦江海关综合业务三科相关业务电话如下,请按类别拨打:


021-68892854
三科值班窗口咨询;征税、暂进、特殊通道。

021-68892842
未结关核查、统计更改、CSD、防疫物资核查、两简案件、超期删单核查、证明联签章。

021-68892844
结关后删改、两简案件。

其他重要提醒如下:

https://mp.weixin.qq.com/s/GyIOB2567YVXQ3NVo-3ZkQ



10

[海关] 天津口岸将开展无船承运业务运价备案执行情况检查,违规将处罚

2022-06-7发布

2022年6月6日,交通运输部公布:授权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对在天津口岸开展无船承运业务的经营者运价备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未履行运价备案手续或者未执行备案运价的,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


https://mp.weixin.qq.com/s/agsqBs3eVsVqctXDNg97dA    



11

[海关] 海关总署:6月1日起禁止来自加蓬的禽及其产品入境

2022-06-6发布

2022年5月19日,加蓬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报告,该国1家家禽养殖场发生1起H5N1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现公告如下:


https://mp.weixin.qq.com/s/z6N53CorFAfbrgCYGqlGbg



12

[海关] 喜大普奔!海关检验检疫电子证书查询码可自助获取啦

2022-05-30发布

用户使用与报关单中“使用单位联系电话”一致的企业账号或个人账号进行登录。


登录后点击“通关查询→入境检验检疫证书”。


进入入境检验检疫证书出证短信查询界面后,界面自动返填登录账号绑定的手机号。用户可录入报关单号或起止日期,进行入境检验检疫证书出证短信查询。


用户录入报关单号,可查询出该票报关单对应的入境检验检疫证书出证短信数据;用户录入起止日期,可查询出该段时间内所有入境检验检疫证书出证短信数据。


用户点击查询结果,界面显示该条入境检验检疫证书出证短信详情。


https://mp.weixin.qq.com/s/B5CT61NQiyGh2gN-SjEYcQ 






    电话:400-716-0117

    邮箱:safe@safelogistics.com.cn

    总部地址:中国 (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

                            德林路3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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