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26号(关于进口尼泊尔植物源性中药材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摘要: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尼泊尔农业与畜牧业发展部有关尼泊尔植物源性中药材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尼泊尔植物源性中药材进口。 详细请见: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5415510/index.html 02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27号(关于处理主动披露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 摘要: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处理进出口企业、单位在海关发现前主动披露违反海关规定的行为且及时改正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详细请见: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5417968/index.html 03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28号(关于进口芬兰麦芽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摘要: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芬兰共和国农林部有关芬兰麦芽输华检验检疫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要求的芬兰麦芽进口。 详细请见: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5419884/index.html 04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29号(关于进口芬兰热处理猪肉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摘要: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芬兰共和国农业和林业部有关中国从芬兰输入热处理猪肉产品的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芬兰热处理猪肉产品进口。 详细请见: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5421857/index.html 05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30号(关于进口缅甸养殖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摘要: 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缅甸联邦共和国农业、畜牧及灌溉部有关缅甸输华养殖水产品的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缅甸养殖水产品进口。 详细请见: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5422911/index.html 06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31号(关于发布“导热液体”商品归类决定的公告) 摘要: 海关总署将世界海关组织协调制度委员会关于“导热液体”商品归类意见转化为商品归类决定,现予以公布。原“苄基甲苯和苯基苯乙烷混合物”商品归类决定(归类决定编号Z2010-0006,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15号发布)同时失效。 详细请见: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5425109/index.html 07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解读文件 摘要: 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于2023年6月2日发布了上述目录。为使原料目录正式实施后,产品备案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市场监管总局结合已批准注册产品情况,联系生产实际,对产品备案时的原料使用、产品名称等细化了要求。 详细请见: 08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大豆分离蛋白》《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乳清蛋白》解读文件 摘要: 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于2023年6月2日发布了上述目录。为使原料目录正式实施后,产品备案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市场监管总局结合已批准注册产品情况及生产实际,对蛋白质类产品备案时的配方配伍、注册转备案情形、每日用量、人群等细化了要求。 详细请见: 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tssps/art/2023/art_09e1734bf158458b989cbfca93327ab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