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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正课堂 | 1月28日-2月3日新政热点

浏览: 发表时间:2023-02-07 13:06:00

NO.1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5号(关于2023年自澳大利亚进口两类农产品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


摘要:我国对自澳大利亚进口的两类8个税号农产品(以下简称两类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现将2022年度两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23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予以公布。


详细请见: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4825723/index.html



NO.2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7号(关于进口冈比亚饲用鱼粉、鱼油等水生动物蛋白及油脂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摘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冈比亚共和国渔业、水资源和国会事务部有关冈比亚输华饲用鱼粉、鱼油等水生动物蛋白及油脂检疫和卫生要求的规定,自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冈比亚饲用鱼粉、鱼油等水生动物蛋白及油脂进口。


详细请见: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4826205/index.html



NO.3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6号(关于调整海关统计数据在线查询平台访问地址的公告)


摘要:海关统计数据在线查询平台原IP地址(http://43.248.49.97/)已经停止使用。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海关总署门户网站(www.customs.gov.cn)链接或者域名stats.customs.gov.cn访问该平台。


详细请见: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4826127/index.html



NO.4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


摘要:为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现将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公告如下:对自本公告印发之日起1年内在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代码(1210、9610、9710、9810)项下申报出口,因滞销、退货原因,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原状退运进境的商品(不含食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出口时已征收的出口关税准予退还,出口时已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参照内销货物发生退货有关税收规定执行。其中,监管代码1210项下出口商品,应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出区离境之日起6个月内退运至境内区外。


详细请见: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4831557/index.html



NO.5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2年认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告


摘要:2022年,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认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共随机抽取260家认证机构,其中40家由市场监管总局进行检查,其他220家由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检查。现将市场监管总局检查的40家认证机构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详细请见:

https://gkml.samr.gov.cn/nsjg/rzjgs/202301/t20230131_353071.html



NO.6


(有效期至2028年2月29日)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


摘要:安徽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药品监管局,安徽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安徽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局机关各处(室、局、中心)、各直属单位:现将《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详细请见:

http://scjgj.sh.gov.cn/007/20230131/2c984ad685fb57ed01860717c22e707f.html



NO.7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产品质量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上海市重点产品质量监控目录》等法律规定,紧紧围绕保障本市产品质量安全和维护消费者权益,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我局组织制定了《2023年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详细请见:

http://scjgj.sh.gov.cn/948/20230128/2c984ad685bea31e0185f7078d170222.html



NO.8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培育扶持个体工商户若干措施的通知


摘要:《广东省培育扶持个体工商户若干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市场监管局反映。


详细请见:

http://amr.gd.gov.cn/zwgk/zcfg/gfxwj/content/post_4089295.html



NO.9


“2022年食品安全与健康流言榜”发布


摘要:由中国科协指导,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主办的“2022年食品安全与健康热点科学解读媒体沟通会”在北京举办。会上,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与中国科协科学辟谣平台共同发布了“2022年食品安全与健康流言榜”。


详细请见:
https://cfsa.net.cn/Article/News.aspx?id=CCA83A70B9057F17DF034E50C5C91750EF346C26C487BEA9



NO.10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成人高脂血症食养指南(2023年版)等4项食养指南的通知


摘要: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发展传统食养服务,预防和控制我国人群慢性病发生发展,我委组织编制了《成人高脂血症食养指南(2023年版)》《成人高血压食养指南(2023年版)》《儿童青少年生长迟缓食养指南(2023年版)》《成人糖尿病食养指南(2023年版)》。


该4项食养指南旨在发挥现代营养学和传统食养的中西医优势,将食药物质、新食品原料融入合理膳食中,针对不同人群、不同地区、不同季节提供食谱套餐示例和营养健康建议,提升膳食指导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使用并做好科普宣传。鼓励居民参考指南推荐内容,结合自身情况,合理搭配日常膳食,养成良好饮食习惯。鼓励基层卫生工作者(包括营养指导人员)结合工作需要及患者实际,参考相关指南进行指导,辅助预防和改善慢性病。


详细请见:

https://cfsa.net.cn/Article/News.aspx?id=90FE0EF18E04D06EFC7B4B7E854877C84D4A6A06BC3C3606



    电话:400-716-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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