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48号的规定,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生产、加工、贮存企业(以下统称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的注册管理适用本规定。这项规定已经实施一年多了,但对于一些刚从事进口食品不久的企业,依然并不是很了解这项政策,小编梳理了一下大家在注册过程中常见的问题。
Q
生产企业在华注册是在哪里操作?
A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址为https://www.singlewindow.cn/ ,找到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
Q
哪些类别的食品是需要官方推荐注册的?
A
根据海关总署第248号令第七条的规定,下列食品的境外生产企业由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 局向海关总署推荐注册:肉与肉制品、肠衣、水产品、乳品、燕窝与燕窝制品、蜂产品、蛋与蛋制品、食用油脂和油料、包馅面食、食用谷物、谷物制粉工业产品和麦芽、保鲜和脱水蔬菜以及干豆、调味料、坚果与籽类、干果、未烘焙的咖啡豆与可可豆、特殊膳食食品、保健食品。通常称为18类需要官方推荐注册。
Q
夹心饼干,含馅料的糕点,到底属于18类内的“包馅面食”,还是属于18类外的“饼干、糕点、面包”?
A
根据目前的分类要求,夹心饼干和含馅料的糕点算作18类外的产品,不需要官方推荐注册。部分食品可能既像18类内的食品,又像18类外的食品,可以通过产品的HS编码来进行查询,登录在华注册系统后左侧栏目中的产品类别查询,输入产品HS编码,CIQ编码等信息,即可检索这一类产品是否需要官方推荐注册。
Q
同样是饼干,但是HS编码和CIQ编码不同,是否需要分别注册?
A
在系统中属于同一类的食品,但是HS编码和CIQ编码不同,只需要在“拟输华的产品”列表中,分别将这些产品添加即可,如果多个产品只是个别配料有所变更,且商品HS编码和CIQ编码均一致(比如某品牌的草莓味夹心饼,香草味夹心饼,原味夹心饼等),则无需所有产品均予以录入。
Q
我们是品牌方,以前是委托A生产企业帮助我们生产食品,但我们要改为B生产企业为我们生产食品,是否需要重新注册?
A
需要重新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