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关]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21号(关于允许俄罗斯全境小麦进口的公告)
2.[海关]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2年第20号(关于防止加拿大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我国的公告)
3.[多部门联合][重要]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濒管办公告2022年第7号(关于调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
4.[海关]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9号(关于进口缅甸玉米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5.[海关]2022年3月海关适用汇率公布,海关适用汇率在线查询订阅
6.[海关]2022年1月全国未准入境食品化妆品信息
7.[海关][重要]上海洋山海关:行政楼及部分业务办理点等场所搬迁(附联系方式)
8.[海关]农业农村部 海关总署公告第521号
9.[海关]暂停接受自2月9日后(含2月9日)启运的立陶宛牛肉进口申报
10.[海关]2022年商品涉税要素规范申报目录变更及易错点解析
11.[海关]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系统常见问题
12.[海关][重要]关于2022年自澳大利亚进口两类农产品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
13.[海关]关于防止西班牙、摩尔多瓦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我国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21号
(关于允许俄罗斯全境小麦进口的公告)
2022-2-25发布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俄罗斯联邦农业部关于〈俄罗斯输华小麦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补充条款》的规定,允许俄罗斯全境小麦进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俄罗斯小麦,是指在俄罗斯联邦境内且未发生小麦矮腥黑穗病的地区种植的,仅限于加工用途的春小麦。
二、俄方应按照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PPC)和相关国际标准,在小麦出口产区和储存场所对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实施监测,并采取综合防控措施。
应中方要求,俄方应提供上述所有监测结果和采取的防控措施等信息。俄方应提供小麦矮腥黑穗病年度监测结果。
https://mp.weixin.qq.com/s/inFdm8dNEcy2fIUKMcwkiw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2年第20号
(关于防止加拿大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我国的公告)
2022-2-21发布
2022年2月5日,加拿大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报告,该国1家火鸡养殖场1月30日发生1起H5N1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加拿大输入禽及其相关产品(源于禽类未经加工或者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疫病的产品),停止签发从加拿大输入禽及其相关产品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撤销已经签发在有效期内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启运的来自加拿大的禽及其相关产品,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启运的来自加拿大的禽及其相关产品要加强检疫,经检疫合格后方可放行。
https://mp.weixin.qq.com/s/eR0BBFW9qXycK7JtA3bnUg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濒管办公告2022年第7号
(关于调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
2022-2-21发布
为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自2022年3月1日起,优化调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9年版)》。调整事项见:
https://mp.weixin.qq.com/s/YmrOxeHF-uUW7DgPPHqBFw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9号
(关于进口缅甸玉米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2022-2-21发布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缅甸联邦共和国农业、畜牧和灌溉部关于缅甸玉米输往中国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缅甸玉米进口。现将具体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
https://mp.weixin.qq.com/s/xt5c747V4_7w9FNnzJ2aSg
2022年3月海关适用汇率公布,
海关适用汇率在线查询订阅
2022-2-18发布
2月16日是2022年2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三,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24号 第十六条的规定,2022年3月的海关适用汇率可以确定了,关务小二海关适用汇率在线查询系统也已同步进行更新,广大进出口企业可登录该系统进行查询和订阅。
https://mp.weixin.qq.com/s/sg09k6VeA3U0bu70WDIBow
2022年1月全国未准入境食品化妆品信息
2022-2-18发布
2022年2月16日,海关总署发布了《2022年1月全国未准入境食品化妆品信息》,据统计,2022年1月全国海关在口岸监管环节检出安全卫生项目不合格并未准入境食品化妆品共281批次,其中,未准入境食品278批次,化妆品3批次。未准入境食品化妆品均已在口岸依法做退运或销毁处理。
https://mp.weixin.qq.com/s/HnzC6MkIFb6hAvA6E00sqw
上海洋山海关:行政楼及部分业务办理点等场所搬迁(附联系方式)
2022-2-15发布
因工作需要,自2022年2月21日(星期一)起,洋山海关行政楼及综合业务一科、综合业务二科、综合业务四科、企业管理和稽查科、法制科等业务办理点将搬迁至新的办公场所,上述科室原业务办理点不再受理业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行政楼搬迁后的联系方式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水芸路980号
联系电话:021-60876885
二 部分业务办理点搬迁后的地址及联系方式
01综合业务一科办公地点:浦东新区临港大道12号一楼报关大厅
咨询电话:021-60876711
02综合业务二科办公地点:浦东新区临港大道12号二楼报关大厅
咨询电话:021-68281281
03综合业务四科办公地点:浦东新区临港大道12号二楼报关大厅
咨询电话:021-60876887
04企业管理和稽查科办公地点:浦东新区水芸路980号208室
咨询电话:021-60876886
05法制科办公地点:浦东新区水芸路980号715室
咨询电话:021-68281285
https://mp.weixin.qq.com/s/Gpt2P_iHlQgFXr7MyCXl1A
农业农村部 海关总署公告第521号
2022-2-10发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农业农村部和海关总署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将2020年7月3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联合公告第256号)中牛结节性皮肤病由一类动物传染病调整为二类动物传染病。
https://mp.weixin.qq.com/s/ttcTiDpW3qekD89fYrNfnw
暂停接受自2月9日后(含2月9日)启运的立陶宛牛肉进口申报
2022-2-10发布
2022年2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进出口食品安全局更新符合评估审查要求的国家或地区输华肉类产品名单:暂停接受自2月9日后(含2月9日)启运的立陶宛牛肉进口申报。
https://mp.weixin.qq.com/s/YuC_jHQk6sOEOsn8aV4BLw
2022年商品涉税要素规范申报目录变更及易错点解析
2022-2-9发布
2022版《目录》已于2022年1月1日启用。新版《目录》的要素设置以科学性、合理性为原则,兼顾便利企业申报和海关监管需要,适量精简要素种类和数量,优化要素设置,共删除、新增和修订了154种要素,涉及410个税目,7600余个商品编码。
世界海关组织发布的2022版《协调制度》修订目录,于2022年1月1日生效。我国为履行《协调制度公约》缔约方义务,保证新版《协调制度》在我国的有效实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进行了相应修订。
为确保2022年转换税目覆盖全部规范申报要素,海关根据《进出口税则》中子目和子目条文的调整对申报要素进行了同步修订,涉及222个六位子目和子目条文及申报要素。
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系统常见问题
2022-2-8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系统同步正式启用。
系统操作注意事项及企业热点问题如下:
关于2022年自澳大利亚进口两类农产品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
2022-1-30发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和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07号(关于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口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有关问题的公告),我国对自澳大利亚进口的两类8个税号农产品(以下简称两类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现将2021年度两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22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予以公布。
两类农产品进口时仍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07号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涉及税号:02011000,02012000,02013000,02021000,02022000,02023000,04022100,04022900
详情:
https://mp.weixin.qq.com/s/3kom1s16NpmlIpfST6fpfA
关于防止西班牙、摩尔多瓦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我国的公告
2022-1-30发布
近日,西班牙和摩尔多瓦官方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通报本国家禽发生H5N1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