粽子作为一种美食,因着吃货们的热爱,现在已经不仅仅是节庆食品了,就算不过端午节,也可以买到好吃的预包装粽子。
粽子种类繁多,从馅料看,北方有包小枣的北京枣粽;南方则有绿豆、五花肉、豆沙、八宝、火腿、冬菇、蛋黄等多种馅料,其中以广东咸肉粽、浙江嘉兴粽子为代表。
那么我们平时购买到的预包装的粽子,其产品如何归类?其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该按什么产品类别监管呢?
先来看粽子所执行的行业标准SB/T10377对其进行的定义:以糯米和/或其他谷类食品为主要原料,中间裹以(或不裹)豆类、果仁、菌类、肉禽类、蜜饯、水产品等馅料,用粽叶包扎成型,经水煮至熟而成的制品。
既然粽子是以糯米或其他谷类为主要原料,那粽子是否就属于粮食制品了呢?答案是:不。
根据国家标准GB/T30645《糕点分类》中第2.1.1.3.6,将粽子类归入蒸煮糕点项下,因此粽子属于糕点类,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当符合GB2760中糕点类的要求。
由于粽子复杂多样,使用的馅料不同,也存在部分食品添加剂带入不同的情况。
例如亚硝酸钠不允许用于糕点类,但熏肉粽所用的熏肉原料是含有亚硝酸钠的,则会使得最终产品中会因原料带入亚硝酸钠;再例如胭脂红也不允许用于糕点类,但蜜饯粽所用的蜜饯原料是含有胭脂红的,则也会使得最终产品中会因原料带入胭脂红。
因此部分添加剂虽然不能直接用于糕点,但因为原料正常需求而带入,也是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