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第4.1.4.2中规定,如果在食品的标签上特别强调一种或多种配料或成分的含量较低或无时,应标示所强调配料或成分在成品中的含量。
如果声称“不添加”、“不含”某一种食品原料或食品添加剂,则根据标准要求,应当定量标识所强调的成分在成品中的含量。
对于强调“不添加”、“不含”的成分,如果本身就不得添加在产品中,或者本身食品中含有量较大的,则非常容易导致消费者误解。
例如婴幼儿食品中本身就不得添加一些防腐剂,如果在婴幼儿产品包装上特别强调不含这种防腐剂,则会导致消费者误解,误以为是优质产品。
再举个例子,果汁如果声称“不添加蔗糖”就没有任何的意义,并且会导致消费者误以为产品不甜或含糖量低,但实际上果汁中含有较高的糖分,并不适合那些不宜吃糖的人食用。
另外,如果某些配料,既是一种食品配料,又是营养成分,则声称“不含”、“无”时,还应当符合国家标准GB28050中营养声称的要求。
例如食用盐,如果声称“无盐”时,并不单单指的是不添加食盐,而是要达到钠含量小于等于5毫克/100克或100毫升的要求。